土耳其 · 签证类型速查(外交部官方 5 大类)
签证/护照旅行【说明】以下依土耳其外交部官方「签证类型」清单编译为中文,格式为「类别:子项」。签证由土耳其驻外使领馆签发,部分国籍可使用电子签证。
【一、旅游与商务类】
旅游访问:以观光为目的的停留。
单次过境:过境一次。
两次过境:过境两次。
商务会谈与贸易:商务洽谈、贸易活动。
会议与研讨会:参加会议、论坛。
节庆、展览与博览会。
体育活动。
文化艺术活动。
公务访问。
访问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
【二、公务签证】
因公派驻;外交信使。
【三、学生与教育签证】
实习签证;Erasmus 实习;AIESEC 实习;土耳其语课程;一般课程;教育目的;在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求学。
【四、工作签证】
受雇工作与特殊受雇目的;受聘讲师与学术人员;受聘运动员;受聘艺术家;受聘自由区工作人员;受聘记者;设备装配与维修。
【五、其他签证】
考古发掘与勘探;纪录片拍摄;旅行社代表;就医;陪同;家庭团聚;货运;海员。
【护照有效期的硬性要求】
依 6458 号法第 7.1.b 条,拟入境土耳其者的旅行证件(护照)有效期须比签证、电子签证、免签或居留许可的停留期多至少 60 天。例:持停留期 90 天的签证入境,护照有效期须还剩 150 天;持 30 天停留期者须还剩 90 天。
豁免:依据欧洲委员会人员流动协定的部分国家公民可仅凭国民身份证入境(德国、比利时、法国、格鲁吉亚、荷兰、西班牙、瑞士、意大利、北塞浦路斯、列支敦士登、卢森堡等)。
【适用地区备注】
【中国大陆】须办理签证;满足土耳其电子签证对中国的条件时(通常要求持有有效的申根国家、美国、英国或爱尔兰的签证或居留许可)可申请电子签证,否则须向使领馆申请贴纸签证。
【中国香港地区】须按香港特区护照对应的签证或电子签证安排办理,具体以电子签证系统与使领馆当期公布为准。
【中国澳门地区】与香港地区情形相同,以官方当期公布为准。
【中国台湾地区】暂无备注说明
【一致之处】护照有效期须比停留期多 60 天的要求,对四地申请人一律适用,无豁免。
【官方依据】外交部签证信息页(Visa Information For Foreigners);6458 号法第 7 条。

